太平镇人民政府对河北锦之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
关于巡查发现相对人河北锦之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远景二村清真寺南500米处,实施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本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积极组织开展调查,根据现场调查证明相对人实施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于2025年7月16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太处决字(2025)第001号),依法给予13382.5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钱柜qg777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