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变更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物流加工区东区,占地面积3748.50m2,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设计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旋流沉砂器+调节池+A2/O+MBBR+MBR+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厂区南侧排水渠,然后汇入南排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杨家泊镇杨家泊村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2-67257840
邮箱:bhyjbzjfb@tj.gov.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
联系人:栾工
联系电话:022-58356827
邮箱:29666749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对本项目资料收集、总结,并进行现场踏勘。
2、评价单位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将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关心的问题。
3、评价单位将对公众参与的结果进行评价,同时对公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以及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二次公示前,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钱柜qg777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