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撤销天津市久安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依据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撤销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天津市久安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依法撤销天津市久安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上述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交回我局政务服务中心华苑科技园分中心2楼19号窗口(办理电子证书的除外),并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22-83718231)。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