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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溴素生产基地 一车间、800吨、二车间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29 16:15      来源: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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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溴素生产基地一车间、800吨、二车间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塘沽盐田内。控规为中部新城分区TGi(07)01单元01-1401-1501-16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均为≤1.0,均未规定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经核对土地合同、不动产权证,现状指标如下表所示:

    1:拟调整地块现状指标表

    地块

    土地用途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容积率

    一车间

    三类工业用地

    66557.3

    4234.42

    0.064

    800

    三类工业用地

    8956.9

    389.38

    0.044

    二车间

    三类工业用地

    18585.2

    1335.23

    0.072

    二、调整理由

    三宗工业用地均建成于八十年代,历史较久,原有建筑规模不再满足生产需要。本次改扩建目的为配套南港工业区海水淡化项目产能,建设先达浓海水综合利用项目(天津市2023年重点储备项目);同时按照最新行业国标整改老厂区,氯气棚改氯气库、溴素罐区扩建、工段自动化升级改造,提升生产装置安全水平,开展本质安全建设。

    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第二十四条、《关于印发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二批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55号)第十二条关于鼓励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情形。

    三、调整方案

    将三宗工业用地容积率从现状调整为0.6-1.0,调整前后总平面见附件。调整方案符合规划,经专家论证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原则通过。

    现将该项目调整方案、调整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729-86日)。意见请反馈至电话022-66371025。如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履行后续程序。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方案

    3.调整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

    4.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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